关于拟推荐上报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 公示

   2023-08-31 18:12:18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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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center;">拟推荐上报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拥〔202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军分区,开展了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市级评估验收。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双拥模范城(县)名单进行公示: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推荐上报对象(3个)

龙陵县

腾冲市

隆阳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认为公示的县(市、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5—2162030

电子邮箱:bsstyjrswj2019@163.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51号  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78000

保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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