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31 18:11:46 00
核心提示:保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为保障保山银保监分局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区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建设工作质量,我单位现计划采用比选的方式开展保山银保监分局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银保监分局2022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2.比选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比选的方式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保山银保监分局2022年度计划开展的,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允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我单位在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具体代理工作的内容。

3.项目服务周期:所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现行政策变动或因采购人项目执行要求另行规定的,将执行变动后的政策和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发生违法违纪的,我单位将终止招标代理委托工作。

5.服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已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网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组成人员须为招标代理机构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代理机构在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以上查询网页截图。

5.招标代理机构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申请。

7.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招标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申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2.《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注:请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有权拒绝其提交的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四、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2 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4日(三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请招标代理机构于2022 年 6月15日至 2022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 :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送至保山银保监分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93号,三楼办公室)。

3.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为保山新闻网。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请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比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7时30分以前,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保山银保监分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93号,三楼办公室)。

六、成交原则

我单位将综合比较各个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内容择优确定成交人。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保山银保监分局

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193号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875-221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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