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8-31 18:16:17 00
核心提示: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center;">(2021年2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静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推进城市生态化、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旅游品牌化、发展数字化的要求,紧扣保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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