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保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3-08-31 18:15:55 10
核心提示:入保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按照以下要求,依法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请您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申报表》。拟进入保山前,请扫描“云南健康申报”系统二维码或登录“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点击相关链接,申报《个人健康申报表》,生成并保存健康码截图。如您无法使用手机扫码登记,可在出发前或到达后填写纸质申报表,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信息核查工作。

2.请您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您来自现有确诊病例超过500例的省(区、市)、现有确诊病例超过100例的州(市)、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的县(市、区)等疫区,在保山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务工、经商及其他从业单位(场所),请您在到达目的地后8小时内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到;如无固定居所或工作、务工、经商及其他从业单位(场所),请您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到;如您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请戴好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请您主动配合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报告您身边和您了解的外来人员信息。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依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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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云南健康申报”系统二维码

保山市各级指挥部联系方式

保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221916、2221915(传真)

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2162575、2121710(传真)

施甸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8127996、8121654(传真)

腾冲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5155237、5161503(传真)

龙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6121133、6125120(传真)

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5-7131188(传真)

 

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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