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腾冲市选举的保山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保山银保监分局原局长龚毅敏,因工作变动,于2019年11月调离保山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认,龚毅敏的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依照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龚毅敏的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市第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25名。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