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enter;">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center;">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0年1月8日至11日在隆阳召开,会期3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报告(书面);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好提案;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