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 鲜蛋,抽检依据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6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91102.xls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