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8-31 18:15:17 00
核心提示: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所作的《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定位,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和政府、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力争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上有新举措,在服务大局担当履职上有新成效,在代表作用发挥上有新进步,在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有新作为,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保山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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