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2023-08-31 18:15:03 00
核心提示:2018年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center;">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center;">2018年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center;">(2018年第5号)

端午节将至,粽子等节日食品热销,加之进入夏季,天气炎热,细菌繁殖活跃,人们采购、贮存及食用不当,很容易带来食品安全风险。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欢乐佳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选购放心安全食品。在节日期间,粽子将成为节日饮食中不可或缺的一种美食,在选购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择信誉好的商场、超市去购买。同时看清楚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齐全,购买真空包装的粽子,应注意包装是否有漏气或鼓胀现象,要仔细查看有无发霉、变质等现象。二是慎重购买散装粽子。流动商贩制售粽子食品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难以保证,风险隐患较大,请勿随意选购。三是谨慎网上购买粽子。选择正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较高的网店经营者,谨防销售欺诈和虚假宣传,筑牢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收到物品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损坏、食物是否变质腐败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食用、保存证据,及时联系网店经营者或者电商经销平台处理。

二、正确贮存加工食用。对于真空包装类、速冻类粽子或其他食品,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粽子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食物过期变质,自制食物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食材,注意卫生操作,食材及加工制作用餐具、砧板、容器要充分清洗或消毒。生熟食品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建议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食物,要彻底加热,吃剩的食物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食物。

三、外出就餐慎重选择。端午假日出游小高峰,在外就餐时候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食品,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野生菌及山茅野菜、自制泡酒等高风险食品。就餐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吃火锅时各种菜肴要煮熟煮透,盛放生熟食品容器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若发现食物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注意保留剩余食物、维持原状,及时投诉举报。

四、防控集体聚餐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充分发挥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组织开展自办宴席活动的家庭,要做到“一积极、五确保、二防止”,即:积极开展登记备案,确保水源安全、确保食品原料合格、确保操作人员健康、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防止食物及食品原料交叉污染、防止食物变质。学校、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禁止使用毒性药材、野生菌、山茅野菜、四季豆、扁豆、蚕豆、发芽土豆和鲜黄花菜等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

五、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端午节期间节令性食品消费需求大、聚餐活动多、人口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加强协作配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守信规范生产经营,畅通共享信息,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以节日消费集中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等为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六、妥善处置中毒事件。如果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治疗,来不及就医的,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洗胃、导泄、灌肠等方式,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及时就医,同时要留存好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设备等备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31。

 

保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8:30-5:3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客服
热线

微信
客服

微信客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