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全国爱卫办关于拟命名
center;">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的公示
2017年12月15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2015-2017周期第二批通过暗访和技术评估的创建城市(区)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辽宁省丹东市等9个城市(区)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卫生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的质量,全国爱卫办现对辽宁省丹东市等9个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公示(详见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全国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要求真实。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全国爱卫办 100044
邮箱: agws@nhfpc.gov.cn
全国爱卫办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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