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ter;">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center;">(2017年10月27日 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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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
决定免去赵碧原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
决定免去李 明的保山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礼华为保山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茂琦为保山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朱光亮为保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的提请:
免去王玉玲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普乐文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 云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吕 玲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杜 勇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