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 任前公示公告

   2023-08-31 18:14:4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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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

center;">任前公示公告 

center;">保组干任公示〔2017〕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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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陈蕴德等20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陈蕴德 男,汉族,1978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河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隆阳区青华街道党工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万军 男,汉族,1972年5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隆阳区河图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区委组织部正科级干部等职。现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治三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

赵兴志  男,汉族,1981年5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腾冲县芒棒乡副乡长、芒棒派出所所长,原腾冲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副政委,和顺镇党委书记兼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局长等职。现任腾冲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连卫 男,汉族,1983年12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施甸县木老元乡副乡长、木老元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由旺镇副镇长、由旺派出所所长等职。现任施甸县公安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明华  女,汉族,1977年3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水寨派出所教导员,市公安局警令部综合科科长、纪委综合科科长、政治部群众工作科科长等职。现任市公安局警令部档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梁 男,汉族,197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潞江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指挥中心主任等职。现任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云丽 女,汉族,197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科副科长、科长等职。现任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谢滨云  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交通察警支队秩序管理科副科长、警令部教导员等职。现任市公安局交通察警支队警令部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庆生 男,汉族,1981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大大队交通安全宣传中队指导员、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等职。现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  红  女,回族,1971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南中队中队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直属大队教导员等职。现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鸿昌 男,汉族,1980年11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副科级)、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副局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  芳  女,白族,1968年4月生,大学学历,无党派,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正科级)等职。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开显  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副科级)。现任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赵文晓 女,汉族,1981年11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5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副科级)、公诉处副处长(正科级)等职。现任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正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  超 男,汉族,1981年12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刑三庭副庭长,施甸县人民法院姚关法庭副庭长(挂职)等职。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寸  炜 男,傣族,1968年7月生,大专学历,致公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腾冲县和顺镇镇长,原县招商局局长,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腾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现任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致公党保山市委副主委。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保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正礼 男,汉族,1973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龙陵县木城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原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李兴纪  男,汉族,197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腾冲县商务局党组书记,猴桥镇党委书记,市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等职。现任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茂鱼  男,汉族,1970年12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无党派,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施甸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等职。现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刘正源  男,汉族,1982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隆阳区瓦窑镇组织委员,原市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原市旅游局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等职。现任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从2017年10月13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院内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678000,举报电话:0875-12380、0875-216208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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