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保山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3-08-31 18:14:06 10
核心提示: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保山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保山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决定》指出,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保山市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涌现出一批担当尽责、团结进取、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工作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家单位“保山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王剑等30名同志“保山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决定》强调,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大抓营商环境、大抓市场主体的鲜明导向,立足本职、团结奋斗,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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