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保山中心城区违法车辆拖移的通告

   2023-08-31 18:13:29 20
核心提示: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保山中心城区违法车辆拖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保山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车辆拖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移范围

保山中心城区全部道路。

二、拖移车辆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的车辆。

三、处理方法

车辆所有人或停车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持车辆合法有效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或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核对车辆并依法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对车辆依法处理。

四、处理地址

地址一:升阳路以南被拖移的车辆至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隆阳区隆阳路与正阳南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处理,查询电话0875-2220718、0875-2208122。地址二:升阳路(含)以北被拖移的车辆至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隆阳区海棠路保龙龙庭院北侧140米)处理,查询电话0875-2196122、0875-2208122。地址三:东城片区青华路(不含)以东被拖移的车辆至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隆阳区明伦街东端)处理,查询电话0875-2888122、0875-2888121。

五、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遵法守规明礼,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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