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完善二十条措施,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果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二、购买“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品、抗病毒药品、抗菌药品),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乘坐市内交通工具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请广大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